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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《平凡的世界》读后感

  暑假在家的时候,老爸闲聊时说过,书是好东西,以后要多读一些书,古典的、现代的,小说、散文,都可以读,开卷有益。还说到爸妈在上中学的时候,学校里也都流行读各种小说,往往一本书轮着看,最后直接就把书读破了,还有手抄本,就是亲自把喜欢的小说全篇抄下来,想想现在条件这么好,读书都不用去买,网上就能看电子书,确实应该珍惜。
  我也早早了解了读书的重要性,喜欢的类型有悬疑推理类的,商战职场类的,IT类的,以及一些经典名著,最爱悬疑推理,但也分阶段,往往某段时间非常喜欢这一类的,过段时间又喜欢另一类的。在南方的两个月时间没读过书,空闲时间就是刷刷微博,看看电影,读读时事新闻,开学之后就感觉很空虚、浮躁,是时候该看看书了。
  读哪类的?悬疑推理小说还有大量存货,从来不缺,虽然是我最喜欢的,但是现在不想读这类的。
  上网搜一搜,“人生必读的100本书”“2013年最值得读的书”,有推荐《诗经》《左转》之类的,自己的文学修养还没高到那种程度。上豆瓣读书,看“豆瓣图书Top250”,看到《平凡的世界》,对,这就是现在最想看的类型,看看那个年代的艰苦生活,就知道珍惜现在了。

  看到文中写生产队的事,马上想到老爸给讲的他们那个年代知青上山下乡的经历,也是75年左右。文中经常提到村民吃了上顿没下顿,一天到晚饿着肚子,老爸也说过,那个年代就是没东西吃,知青还好,能吃饱,但村里的农民经常挨饿,等知青吃完饭后吃剩下的。文中把干粮分三等,白面馍馍叫“白种人”,玉米面馍馍叫“黄种人”,高粱面馍馍是“黑种人”,少平在城里上学时中午只吃得起两个“黑种人”,得到别人的帮助才敢偶尔改善一下来两个“黄种人”,当时自己也突然有一种白面馒头很香,每天能吃上白面馒头就应该知足的感觉。而少平他们家里,常年只能喝高粱稀饭,并且也喝不饱,偶尔才能吃的上高粱面馍馍,饭的分量对于不干活的正常人来说都算少,更别说干一整天苦活累活的庄稼人了。在山区的村子里,情况还要糟糕,生产队的大队长家里顿顿吃的也都是糠,糠团子蒸出来都粘不到一起,用筷子一夹就散了,可见当时的艰苦程度。
  孙家两兄弟从小就很懂事,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什么叫真正的人穷志不短,但当时的社会条件也给这些人带来了各种各样的悲剧,这些悲剧都是以一己之力所无法抗拒的,在当时的社会大潮中,他们只能无奈的接受,文中大量的出现很多大老爷们就硬生生的被生活逼的掉眼泪,比如少安由于自己家破败的光景而无法和润叶在一起时:

  孙少安穿一件破烂的粗布小褂,外衣搭在肩头,吸着自卷的旱烟卷,独个儿在公路上往回走。他有时低倾着头;有时又把头扬起来,猛地站住,茫然地望着迷乱的星空和模糊的山峦。一声长叹以后,又迈开两条壮实的长腿走向前去……痛苦,烦恼,迷茫,他的内心象洪水一般泛滥。一切都太苦了,太沉重了,他简直不能再承受生活如此的重压。他从孩子的时候就成了大人。他今年才二十三岁,但他感觉到他已经度过了人生的大部分时间。没吃过几顿好饭,没穿过一件象样的衣服,没度过一天快活的日子,更不能象别人一样甜蜜地接受女人的抚爱……什么时候才能过几天轻松日子?人啊!有时候都比不上飞禽走兽,自由自在地在天空飞,在地上走……一种委屈的情绪使他忍不住泪水盈眶。他停在路边的一棵白杨树下,把烫热的脸颊贴在冰凉的树干上,两只粗糙的手抚摸着光滑的杨树皮,透过朦胧的泪眼惆怅地望着黑糊糊的远山。

  孙家的小女儿兰香,也非常懂事:

  她刚四岁的时候,就缠磨着让父亲给她编了一个小筐筐,整天挽在胳膊上,开始在院子外边的土坡下蹒跚着拾柴禾;拾满了一筐筐,她就提回来倒在灶火圪崂里,然后又跑出拾。尽管她一天拾的柴禾只够她妈烧两灶火,但她心里挺高兴——因为这两灶柴是她拾回来的。农民家的孩子啊,他们的第一堂功课就是劳动!有时候,村里来了工作干部轮上他们管饭,家里总要把少得可怜的白面拿出来一点,给公家人做一顿好吃的。客人不会都吃完,最后总要剩那么一两碗。这样的时候,家里人就找不见兰香,她早已经找借口躲出去了,她知道,剩下的这点好饭,应该让奶奶吃。就是奶奶不吃,也应该让爸爸和哥哥吃——他们出山劳动,活苦重。她心疼家里所有的大人,随时留心着看能为他们帮点什么忙。父亲和哥哥从山里回来,她就赶快给他们扫身上的土。早晨,她帮助母亲叠铺盖,或者双手抱把大扫帚,把脚地扫得干干净净。奶奶害眼病,家里又买不起眼药,夏天一大早,她就和二哥一起跑出去摘带露水的草叶,回来给奶奶淋在眼睛上……

  少平在县城读完高中后,回到村里务农挣工分,后来有机会去村里当了中学老师,少平读的书多,眼光开阔,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自高自大,仍能找到自己在农民中的位置,我觉得这是我们这些年轻人最值得学习的:

  在田晓霞的影响下,孙少平一直关心和注视着双水村以外广阔的大世界。对于村里的事情,他决不象哥哥那样热心。对于他二爸跑烂鞋地“闹革命”,他在心里更是抱有一种嘲笑的态度,常讥讽他那“心爱的空忙”。他自己身在村子,思想却插上翅膀,在一个更为广大的天地里恣意飞翔……但是,孙少平并不因此就自视为双水村的超人。不,他归根结底是农民的儿子,深知自己在这个天地里所处的地位。
  在双水村的日常生活中,他严格地把自己放在“孙玉厚家的二小子”的位置上。在家里,他敬老、尊大、爱小;在村中,他主要是按照世俗的观点来有分寸地表现自己的修养和才能;人情世故,滴水不露。在农村,你首先要做一个一般舆论上的“好后生”——当然这是一个很含糊的概念——才能另外表现自己的不凡;否则你就会被公众称为“晃脑小子”!
  孙少平在农村长大,深刻认识这黄土地上养育出来的人,尽管穿戴土俗,文化粗浅,但精人能人如同天上的星星一般稠密。在这个世界里,自有另一种复杂,另一种智慧,另一种哲学的深奥,另一种行为的伟大!这里既有不少呆憨鲁莽之徒,也有许多了不起的天才。在这厚实的土壤上,既长出大量平凡的小草,也长出不少栋梁之材——象毛泽东这样的巨人,也是在这样的土壤上生长起来的……

  在当时这种条件下,肚子尚且吃不饱,但还是要抓紧阶级斗争,有一点点倾向于资产阶级的思想,就会被抓去批斗,或者到农田基建战场上高强度劳动。家里出了一个被批斗的人,全家老小都低着头走路。往往这个时候,容易出那种搞阶级斗争上瘾的人,少平的二爸孙玉亭就是这种人,并且县里的领导也分为激进派和保守派,有的强调狠抓阶级斗争,有的希望给老百姓多一点空间。以至于,在78年改革开放之后,左派分子都看傻了眼,根本无法适应社会的改变。双水村的书记田福堂,20年前亲自领导着村民聚到一起进行生产合作化;20年后,又眼睁睁看着大家包产到户各干各的,书中一句话说得好:中国社会就是这样不断地在否定之否定中发展成熟的。生产合作化时期,农民每天要按时到大队去出工,挣固定的工分,时间都耗在了生产队上,却干不出激情,而包产到户后,确是另一番景象:

  人们像发了疯似的,起早贪黑,不光把麦田比往年多耕了一遍,还把集体多年荒芜了的地畔地楞全部拿镢头挖过,将肥土刮在地里。麦田整得像棉花包一般松软,边畔刮得像狗舔得一般干净。哈呀,这些家伙是种地哩还是绣花哩?瞧,所有的秋田不仅锄了三遍草,还又多施了一次化肥!不得了!这样干下去,用不了几年,田家圪崂许多人家要发得流油呀!往日吵吵闹闹的田家圪崂,现在一整天鸦雀无声,再也看不见什么闲散人,甚至连女人和娃娃都到地里拼命去了。秋庄稼一眨眼就增添了多少成色!庄稼人不是在地里种庄稼,而是象抚育自己的娃娃。最使大伙畅快的是,农活忙完,人就自由了,想干啥就能干啥;而不必象生产队那样,一年四季把手脚捆在土地上,一天一天磨洋工,混几个不值钱的工分。庄稼人也愿意活得自由啊!谁愿意一年到头牛马般劳动而一无所获呢?人们在土地上付出血汗和艰辛,那是应该收获欢乐和幸福,而不是收获忧虑和苦痛的。

  少平家的光景也开始有起色了,少安利用农闲时间外出给人拉砖赚了2500元,在那时算是一笔巨款了,孙家人可能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,他们利用这些钱盖了自己的烧砖窑,生活蒸蒸日上。
  但是,伴随着改革开放,人们的思想也发生了变化。生产队分家时,什么东西都要拆开均分,拖拉机拆了分走,不能用就去卖废铁,就连牛缰绳都恨不得剪成几段分了。以前合作社时期,同姓家族的人都很团结,现在为了个人利益,一个家族的人都能吵起来。一些不愿意劳动的青年人,开始出去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。而且,贫富差距也逐渐拉大:

  大部分人家虽然不愁吃饭,但另外的发愁事并不比往年少。如今这世事,手头没两个钱,那就什么也弄不成。旁的不说,化肥买不回来,庄稼就种不进去。村里人多口众的几家人,光景实际上还不如集体时那阵儿。那时,基本按人口分粮,粮钱可以赖着拖欠。可现在,你给谁去耍赖?因此,如今在许多人吃得肚满肠肥时,个把人竟连饭也吃不上了。事实上,农村贫富两极正在迅速拉开距离。这是无法避免的,因为政策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。这也是中国未来长远面临的最大问题,政治家们将要为此而受到严峻的考验。

  这时少平的心理也开始发生变化,他想出去闯一闯,他感觉如果不趁现在出去的话,可能就要一辈子留在村里了。当少平背着破烂的行李卷儿一个人来到城市,愣然地看着这个令人眼花缭乱的世界,刹那间,他被庞大的城市震慑住了,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存在。
  读到这里我脑海里就会出现一个画面:时间是秋季的一个下午,太阳快落山的时候;地点是一个大城市(石家庄市)的一条繁华的街道,街道两旁布满了店铺和摊位,有许多人走来走去,很乱;妈妈牵着还没上小学的我走在一条过街天桥上,天桥两边都是摆地摊卖小商品的商人;不知道是哪家店铺的大音箱里在放《祝你平安》这首歌,好像整条大街都能听到(所以根据这首歌最火的年代估计当时大概是94、95年);我紧紧拉着妈妈的手,生怕走丢了;当时,面对繁华的大城市,幼小的心里唯一的感觉就是害怕和无助,感觉自己要被这城市吃掉。后来这个画面多次在我的噩梦中出现。
  少平在城市也只能干最累的活——往工地上背石头,他除了有些文化,其他匠工活都不会:

  每当背着石块爬坡的时候,他的意识就处于半麻痹状态。沉重的石头几乎要把他挤压到土地里去。汗水象小溪一样在脸上纵横漫流,而他却腾不出手去揩一把;眼睛被汗水腌得火辣辣地疼,一路上只能半睁半闭。两条打颤的腿如同筛糠,随时都有倒下的危险。这时候,世界上什么东西都不存在了,思维只集中在一点上:向前走,把石头背到箍窑的地方——那里对他来说,每一次都几乎是一个不可企及的伟大目标!三天下来,他的脊背就被压烂了。他无法目睹自己脊背上的惨状,只感到象带刺的葛针条刷过一般。两只手随即也肿胀起来,肉皮被石头磨得象一层透明的纸,连毛细血管都能看得见。这样的手放在新石茬上,就象放在刀刃上!第三天晚上他睡下的时候,整个身体象火烧着一般灼疼。

  但少平在民工中从来不炫耀自己读过书,他努力的使自己融入这种苦难生活中:

  孙少平已经适应了这个底层社会的生活。尽管他有香皂和牙具,也不往出拿;不洗脸,不洗脚,更不要说刷牙了,吃饭和别人一样,端着老碗往地上一蹲,有声有响地往嘴里扒拉。说话是粗鲁的。走路拱着腰,手背抄起或筒在袖口里;两条腿故意弄成罗圈形。吐痰象子弹出膛一般;大便完和其他工匠一样拿土坷垃当手纸。没有人看出他是个识字人,并且还当过“先生”呢。

  少平可以借助朋友的帮助找到一个城市里清闲的工作,但他仍然选择吃苦劳动。一开始我一直不明白少平为什么甘愿干这么苦这么累的活,而不是想着提升自己进入更高的层次,后来才明白,少平对苦难有深层次的理解,他对苦难有一种骄傲感,干苦累活不等于没有远大的理想。所谓理想,不是职业好坏的代名词。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,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,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。
  永远把艰辛的劳动看作是生命的必要,即使没有收获的指望,也心平气静地继续耕种。
  书中给我最多感动的,除了少平少安这些优秀的普通人,还有那些家庭条件一般,能力资质也平平,放到任何集体里也显不出优秀,但凭借着自己的执着,赢得美好生活的人。
  书中描写的都是最普通的人,他们遭受了生活中各种各样的苦难,但他们都没有放弃,坚强的与苦难抗争,他们是平凡的世界中不平凡的人。
  PS:只用了20多天就看完了这本将近百万字的小说,经常看起来就无法停止,迄今为止读的最快的一本。
——2013年10月6日 masikk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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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日期 2013-09-12
修改日期 2013-10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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